关于开展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和“最美潢川人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2018-04-13 15:04
潢文明办【2018】11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和“最美潢川人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、办事处(场)、县直各单位: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、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,让鲜活的价值观传递有形的正能量,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,根据《信阳市文明委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解》及《潢川县文明委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解》要求,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决定,在全县联合开展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和“最美潢川人”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开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,广泛发动群众推荐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及“最美潢川人”,推出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、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,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的良好风尚,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,为全面贯彻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巩固全省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。 二、奖项设置 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共五个类别,分别是“助人为乐”、“见义勇为”、“诚实守信”、“敬业奉献”、“孝老爱亲”;“最美潢川人”分七个类别,含上述五个类型外,又增加“艰苦创业”、“回报社会”两个类型。命名表彰10名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,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(原则上每个类别2名);20名“最美潢川人”。 三、评选标准 1、总评选标准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且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。 2、道德模范分类标准: 助人为乐模范: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弱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。 见义勇为模范: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 诚实守信模范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 敬业奉献模范: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。 孝老爱亲模范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或亲属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。 3、“最美潢川人”分类标准:除参照上述五类道德模范标准评选外,艰苦创业、回报社会类评选标准是,在求学、务工、服役、经商等活动中,艰苦奋斗,自强不息,乐善好施,热心公益,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潢川人声誉,展示良好形象。 四、推荐和评选范围 1、在潢川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、艰苦创业、回报社会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国公民(个人或集体)均可参与评选。除已牺牲(或去世)的之外,一般不推荐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。 2、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已获得道德模范或“最美”称号的公民不再参加同级道德模范或“最美”评选。 五、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(4月份):部署发动。 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联合成立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及“最美潢川人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,负责本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。组委会下设评委会,负责审议候选人资格和组织投票评选;组委会下设办公室(设在县文明办),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。办公地点:县农机局五楼。 2、各乡镇、办事处、县直各单位及企业相应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,负责本地区、本单位、本系统的群众推荐、征求意见、审核把关、媒体公示、向县组委会上报候选人、组织投票等工作。 3、组织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,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、推荐和评选办法。 第二阶段(5月份):组织推荐。 各乡镇(办事处)、县直各单位积极发动当地群众、单位及个人推荐人选。 2、各乡镇(办事处)、县直各单位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,审核确定推荐人选,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。每个乡镇、办事处、县直各单位及企业可推荐5名道德模范候选人(每类推荐1名)、5名“最美潢川人”候选人。推荐人选要先在本人所在单位、社区(行政村)、乡镇征求意见,同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、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。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,从事经营活动的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、税务等部门的意见。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推荐人选无异议后,再在本辖区公共场所进行公示。 3、各乡镇(办事处)、县直各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,按类别填报《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》加盖公章,同时每人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、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2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3份,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(红底),一份正式推荐报告,于5月30日前,纸质版(所有材料双面打印)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县活动组委会(电子邮箱:wmb1715@163.com)。 第三阶段(7月份):评选宣传 1、县活动组委会对各乡镇、办事处、县直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审、复审,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,研究确定20名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候选人、30名“最美潢川人”候选人,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地方媒体宣传报道,开展网上评议投票活动。 2、在网络投票结束后,县活动评委会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先进典型代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。 3、根据群众网络投票和代表投票的结果,县活动组委会再次召开会议,综合评定,确定10名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、10名潢川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及20名“最美潢川人”,提交县文明委研究确定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、潢川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及“最美潢川人”名单,由县文明委发文表彰,并择期举行颁奖典礼,对道德模范和“最美潢川人”进行隆重表彰。 六、工作要求 1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县活动组委会在县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各乡镇、办事处、县直各单位负责本辖区、本单位、本系统人选推荐评选工作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,完善机制,精心组织,强化措施,确保推荐、评选、表彰活动顺利进行,掀起公民道德建设新热潮。 2、面向基层,公平公正。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、面向广大社会群众。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,做到群众评、评群众,群众学、学群众,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。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、严谨规范,认真做好群众推荐、资格审核、媒体公示、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,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,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、“最美潢川人”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。 3、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在活动全过程,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,运用通讯报道、言论评论、公益广告、道德讲堂等多种方式,浓墨重彩地进行宣传,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。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开展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”、寻找“最美人物”、“最美家庭”、“善行义举榜”等活动结合起来。要坚持道德模范“从群众中来、到群众中去”,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“身边好人”进基层巡演、巡讲、巡展等活动,通过与广大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讲道德、做好人的体会,引导人们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,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。同时,要礼遇、礼敬道德模范,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,树立好人好报、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,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、关爱道德模范、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。 附件: 1、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、最美潢川人和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、评委会成员名单 2、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、“最美潢川好人”推荐审批表 3、道德模范、“最美潢川人”征求意见表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 潢川县文明办 潢川县总工会 共青团潢川县委 潢川县妇女联合会 2018年 3 月 26日 附件1 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、潢川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及“最美潢川人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、评委会成员名单 一、组委会 主 任:余道银 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:李 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玉清 县文明办主任 陈爱明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学海 县文联主席 卢静静 团县委书记 马建洁 县妇联副主席 邹大为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委 员:由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各一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。 二、评委会 评委会委员由组委会领导(8人)和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县妇联各一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(5人)、专家学者(2人)、道德模范或好人代表(2人)新闻界代表(3人)、人大代表(1人)、政协委员(1人)共22人组成。评委会联络人:尹丽 电话:3931715 附件2 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“最美潢川人”推荐审批表 ( 类)
附件3 第二届潢川县道德模范“最美潢川人”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类 型
注:1、被推荐的候选人,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。 2、每位候选人均须征求公安、计生部门的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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